审核员:刘军 发布人:张琪 浏览: 日期:2021-11-22
来源: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作者:秘书处发布:2021-11-10 16:53
苏高教会〔2021〕4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相关研究会及合作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8号),依据“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原则,在各高校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结果公示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审定,评选出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715项(重中之重课题50项,重点课题189项,一般课题476项)。其中,与相关出版社合作立项课题132项(重点课题39项、一般课题93项)。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高等教育教改课题立项建设,是为了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教改研究纳入本校教学工作整体规划,明确具体管理部门,加强对省级教改课题的管理指导,对建设所需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为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不同类型的课题都要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指导推进教学改革。
(一)重中之重课题涉及全省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实践性和指导性。要面对教学改革面临的新挑战,着力研究教育创新的新举措,力争取得教育发展的新成效,保证研究成果的实践指导意义与推广应用价值,有效指导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课题要着力研究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一般课题应充分体现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理念,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自身特色,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对同类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示范作用。
二、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与建设管理
(一)经费资助。本次课题经费要按照苏高教会〔2021〕28号通知明确的管理办法,按重中之重课题5万/项、重点课题1.5万/项、一般课题0.8万/项予以资助。其中:通过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该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获得相关出版社支持的项目,出版社须按上述标准资助,直接拨付到学校;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申报高校或单位统筹安排,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按时保质结题。
(二)立项建设。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于2023年底前完成鉴定结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审定,研究时长不超过4年;一般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研究时长不超过3年。不按规定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管理。2021年立项的省教改课题将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负责项目指导、鉴定工作,一般课题由各高校负责。高等学校应建立教改课题日常管理制度,对课题研究情况、经费使用等进行督促检查。教改课题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由课题承担学校组织实施。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的开题报告请及时以邮件形式报送学会备案,邮件主题标明课题编号。开题报告主要应就课题研究目标、内容、方法、组织分工、进度安排、经费分配、预期成果等进行报告(格式见附件2)。
三、鉴定结题
(一)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它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二)各高校要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版)》(苏高教会〔2021〕28号文附件1)要求及时督促课题鉴定结题。立项研究课题如果符合鉴定结题条件,可在立项建设1年后申请提前鉴定结题,无需等到2年后再集中申请。
(三)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由学校提出建议专家名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审定后组织鉴定;一般课题鉴定委托学校组织实施。重中之重与重点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见附件3),一般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所有立项课题均需撰写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粹、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也一并提供。《成果鉴定书》或《结题报告书》1式3份,成果精粹、课题研究总结报告等其它材料1式1份,以上材料同时报电子文档。
(四)鉴定验收工作主要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鉴定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行政部门专家除外),一般为5人。一般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1人,重点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3人,重中之重课题鉴定均应为校外专家且至少5人(需包括省教育厅相关部门专家),鉴定专家组组长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鉴定结题费用由所在学校或课题组负责。
(五)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于每年的1月和7月,统一组织对学校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集中审核。各高校需在12月底和6月底之前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结题的,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出具结题证书。
(六)联系方式。省高教学会秘书处,联系人:赵亚萍,电话:025-8330256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12室,邮编:210024,邮箱:jgkt2019@163.com。
附件:
1.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名单//uploadfile/2021-11/2021111016554049884.pdf
2.开题报告//uploadfile/2021-11/2021111016555685894.docx
3.成果鉴定书//uploadfile/2021-11/2021111016560335674.docx
4.结题报告书//uploadfile/2021-11/2021111016561331605.docx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1年11月9日
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研究立项课题连师专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