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员:刘军 发布人:张琪 浏览: 日期:2022-05-06
各学院: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连师专〔2019〕92号(附件1)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连师专〔2019〕74号(附件2)文件内容,为做好2021年教学奖励统计工作,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一、统计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的教学业绩。教学工作量折算部分和已发奖励(附件3)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
二、上报形式
1.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教学工作奖励统计表(附件4)及指导学生获奖汇总表(附件5)。部门人员按归口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
2.附件4的电子版提交至454377715@qq.com(联系人:张琪,电话:220513),纸质版与获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玖兴楼B219;附件5的电子版提交至316388362@qq.com(联系人:李浚瑞,电话:220166),纸质版与获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玖兴楼B103。
三、上报时间
1.学院安排专人严格对照奖励办法预审本院材料,预审材料准确性将作为本年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重要考核依据。
2.为方便报送并及时取回原件,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一并交齐,现场查验,及时反馈。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所有学院及归口教职工,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者,不再补报。另外,暂时没有收到原件需在汇总表备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教务处给予审核。
学院 | 时间安排 | 学院 | 时间安排 |
文学院 | 5月9日8:30 | 体育学院 | 5月9日10:00 |
海洋港口学院 | 5月9日14:30 | 初等教育学院 | 5月9日16:00 |
初等教育学院 | 5月11日8:30 | 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5月12日8:30 |
美术学院 | 5月13日8:30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5月13日10:00 |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 5月13日14:30 |
教务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