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员:刘军 发布人:何守波 浏览: 日期:2023-05-10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实践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保障学校创本工作顺利进行,现决定对全校实验(训)室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5月下旬。
二、检查内容
1.日常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包括各种标牌、岗位职责、实验(训)室使用规章制度等。
2.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账目情况、设备使用台帐等。
3.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各种实践教学安排、考核情况等。
4.安全及环境卫生情况,包括安全防盗措施、整洁卫生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在各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教学单位实验(训)室等教学场所进行检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