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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1学期开学初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审核员:刘军 发布人:武丹 浏览: 日期:2023-09-01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相关工作,保障学校教学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准备工作

(一)核对教师教学任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各单位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实教师教学任务,并于92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师所有教学任务及对应课表的审核工作,审核无任何问题后及时公布,做好课表上墙工作(请统一夹在课表夹内)。

合理安排教室

排课时根据学生数量合理安排教室,不得出现教室容纳不下学生的现象。

)检查教学场所准备情况

1.上课前检查各项教学工具和设备,如多媒体设备、扩音器等,确保设备好用,对本学院教室内教学多媒体设备开展进一步自查,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请与教务处保障科何守波老师联系(电话:220519)。

2.保持教学环境干净、整洁。具体要求:教室讲台清理干净,粉笔、黑板檫等应摆放整齐,请勿堆放其他杂物;教室桌椅摆放整齐;教室内用于考试签到的桌椅平时应整齐摆放于教室后一角;教室后门应畅通无阻,保证能够打开玻璃无遮挡;教室内卫生打扫工具教室后及时清理教室内垃圾

3.各学院每间教室应配备安全、卫生管理责任人,负责教室日常管理。

4.相关学院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做好自查记录。教务处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相关检查。

5.各学院核对教材到位情况,如有问题请和教务处运行科武丹老师联系。(电话:269903

二、课堂教学工作

(一)确保上好开学第一课94按校历作息时间表开展教学

(二)及时领取教研室手册及班务日志,加强课堂管理,做好教师及学生考勤记录。

三、考试、重修安排

(一)补考、缓考:如无特殊情况,补考、缓考拟在开学后第3周组织考试。

(二)课程重修:各教学单位可在开学后一周内汇总需要重修的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运行科备案,学生可按照各自学习情况自主选择重修方式。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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