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进度
本学期开设课程按照课表安排,正常有序完成期末教学工作。各学院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各门课程需完成计划课时数方可停课,本学期因故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
(一)最迟停课时间
2025年12月31日(第18周)。
(二)公共课考核安排
1.考试类公共课闭卷考试时间为2026年1月4日—1月7日,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考查类公共课随堂进行考核,最迟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第18周)。
3.公共选修课(智慧树课程)采用线上考试方式,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9日—12月30日。
补考时间:2026年1月2日—1月3日。
(说明:校内教师承担课程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认定由任课教师另行通知学生。)
(三)专业课考核安排
1.考试课程考试时间由学院集中安排,最迟完成时间为1月9日。
2.考查课程由教师随堂安排,最迟于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
(四)阅卷及成绩录入时限
2026年1月12日之前各学院完成所有课程阅卷工作。1月15日之前完成成绩录入和成绩表打印。2026年1月15日24:00成绩录入系统关闭。各学院务必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核查本学院全体任课教师的成绩录入情况,并督促未完成的教师,确保及时完成成绩录入和成绩单打印工作。
二、考生资格审查及诚信教育
(一)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期末考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于不符合考试资格的学生,由任课教师提出取消学生考试资格、报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学生所在学院向学生公布后执行。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由本人在该门课程考试前三天办理缓考申请。
(二)开展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各学院考前要召开班主任会议,组织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做好期末考试动员工作。要面向广大学生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结合学院实际开展适当形式的诚信教育宣传工作,营造诚信、严肃的考试氛围,杜绝考试作弊行为的出现。
(三)强化监考教师职责
各学院要强化监考教师责任意识,加强监考人员的考务规范培训工作。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必须在开始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要进行彻底清场、合理安排考场座次;在考试过程中认真巡视、预防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作弊事件要控制好考场的正常秩序,并进行妥善处理(注重收集证据),及时与本学院考务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三、试卷命题、印制与保管
(一)学院(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完成考试课程的试卷库建设工作。本科专业所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等课程按照《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库建设的通知》要求,本学期应完成4套试卷。专科专业所开设课程试卷库建设按照《连云港师范学院专科试卷库建设实施意见》(附件2)执行并详细填写《试卷库验收申请表》(附件3)和《试卷库使用登记表》(附件4)。
(二)请各学院于12月19日17:00前将公共课试卷库报送至教务处运行科谢晗老师处。公共课考试试卷由教务处负责人从试题库中抽取,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复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印制、分发至各学院;专业课考试试卷由各学院负责人从试题库中抽取,由教务秘书负责保管。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委托符合相关文印规范及保密资质的印刷机构完成试卷印制工作。
(三)各学院要加强考前试卷印刷、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派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发生。
四、考试管理及考场安排
(一)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学院领导要加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所有课程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各学院务必将此项要求通知到位。
(三)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时间,各学院按教务处给定时间自行安排考场和监考教师;专业课考试由学院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和考场。各学院按统一格式(见附件5)制定监考表,12月22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谢晗老师处。
(四)各学院按监考表准备考场,考试期间做好考场布置、卫生清扫与维护和考场开关门工作。学院应及时准确公布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学生和老师。
五、试卷批改、装订要求
(一)考试完毕,公共课试卷由学生所在学院收齐、按学生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后,于考试当日移送至任课教师所在学院;专业课试卷由各学院自行收齐、清点、排序;参加课程重修考试学生的试卷一定要单独装袋,以免混入其他班级中,导致成绩漏登。
(二)所有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或学院)统一组织阅卷,并制定评分标准,采用3人以上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要做到公平、公正,成绩计算要仔细、准确。
(三)试卷阅完后必须进行复查、及时登记卷面成绩,并做好成绩分析。任课教师直接从青果教务系统导出“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成绩分析表”(16K纸打印),与试卷一起装订成册,试卷按系统导出的学生名单顺序排序。
六、工作纪律和联系人
(一)监考教师违反监考纪律行为、任课教师试卷命题出错、未及时提交试卷印制稿延误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等情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试卷库报送须确保传输安全,所有报送至教务处的试卷库均须通过U盘拷贝方式报送,严禁通过互联网邮箱、即时通讯工具等网络渠道传输试卷库,严防试题泄密事件发生。
(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2025-2026-1学期公共课考试(考查)安排.xls
教 务 处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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