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员:未知 发布人:刘军 浏览: 日期:2022-03-17
为确保在线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在线教学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请全校师生遵守。
一、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
1.线下教学的教学管理规定、师德规范和学生行为规范等,原则上也适用于线上教学。
2.为保证教学秩序,避免课程冲突,采用线上直播课或其他方式授课(钉钉、腾讯会议、QQ群、微信群、教学平台、MOOC线上讨论等)需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计划进行授课,不允许私自调课。教学平台,原则上以超星平台为主。可采用超星“速课”、“同步课堂”、“网络直播课”、在线开放课程等多种信息化教学手段。纯实训课程如不具备线上授课条件,要制定学生返校后的实训补课方案,涉及校外实训课程,要与实习单位充分沟通做好调整准备。理论类课程按计划开展即可。
3.教师要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要求,规划好课程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过程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并提前告知学生,努力做到标准不降、内容不减。
4.教师应认真分析线上教学特点,科学设计线上教学方式方法,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学习效果的监督,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条件,最大程度保证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5.教师应主动熟悉和掌握所遴选的在线学习平台使用方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在线教学培训;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从实用性和高效性出发,制定适合本课程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并同时制订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网络拥堵、掉线等情形下的备用方案。
6.教师应重视课程思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有机融合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特别是利用当前疫情防控社会大课堂的丰富资源,培养家国情怀、提升科学素养、增强防控意识,促进学生从危机中获得成长,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7.教师应积极加强师生互动,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做好推送资料、讨论互动、批改作业等工作;同时,加强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做好在线辅导和考核评价,并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种困难。并根据学生反馈情况,动态调整教学进度,优化教学方式,保质保量地完成疫情期间的教学任务。
8.教师利用非本人的优质教学资源应遵守相应的知识产权规定。
9.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班主任将本班任课老师拉入班级群,以便线上交流;将本班课程表发布给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线上学习,及时获取相关资料,上课期间不讨论与课堂无关的事务,不发布与课程无关的信息。教导学生尊重教师、文明发言,充分尊重教师的知识成果,未经教师许可,课堂上禁止任何方式的录课,更不能将视频、课件、资料等分享给他人或其他网络平台。学生应遵守课程教学要求的同时注意网络行为规范。
10.学生应根据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习。参加在线学习时应认真听课,积极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课后作业;充分利用优质网络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分享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本着对自身学业负责的态度,深度阅读、独立思考、积极交流,培养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11.师生应共同努力克服可能面临的各种技术问题、主动交流、互相帮助,确保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相长。
二、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控
12.各学院教研室要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能动性,对开设的线上课程资源进行自查,确保课程框架体系完整、科学,章节目录内已上传教学内容合理、完整;重点要检查课程内容的科学性以及对学生能力培养的支撑性,严把课程质量关。
13.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线上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对开设线上课程的内容进行审查,保证课程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保证课程质量过关;对老师在线授课情况以及与学生的互动情况等进行检查,并于3月11日下午下班前向学校教务处和质量监督处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教师教学实施过程,提供学生出勤情况、授课方式、学情等信息。线上教学实施过程报告可统一先交至玖兴楼B103教务处办公室(一式两份,学院盖章,电子版发邮箱。联系人:武丹,电话:17851222413,邮箱:442905386@qq.com)。
14.学校督查。学校将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后台数据统计、随机抽查直播课程、学生学习情况调查等形式,实时督查线上课程开设情况。重点检查课程资源是否及时开放,教师线上辅导答疑是否及时开展等。
三、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
15.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在线教学的重要意义,党政齐抓共管,主动承担起在线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制订并执行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方案,加强在线课程建设与运行指导、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优秀教师线上教学经验分享活动;对在线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中的问题;指定专人及时将教学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收集整理本单位在线课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学校(也在报告中一并体现)。
16.各学院要指定专人配合授课教师建立线上沟通渠道(QQ群或微信群等),帮助学生与授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按照学校要求,配合授课教师开展课堂考勤工作,为学校的线上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17.教务处将积极听取、收集各教学单位教师和学生对线上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网络教学平台运营方予以改进。进一步加强对线上教学的指导培训,积极组织优秀教师开展线上教学经验分享,为教师开展线上教学提供服务。
此《指导意见》作为疫情期间学校线上教学工作的参考规范,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实际参照执行。
教务处、质量监督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