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动态监测管理,精准开展学业指导帮扶工作,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请相关学院根据《连云港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连师〔2026〕4号)要求,做好本科生本学期的学业预警工作。
1.预警范围
学业预警统计范围为我校在籍本科生自入学之日起至本学期补(缓)考结束后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本学期办理的除外)不在预警统计范围。
2.警示标准
普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学业警示:
(1)一级警示(红色):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00的,或每个学期修得学分数未达到9分的,给予一级警示 。
(2)二级警示(橙色):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1.00但未达到1.40的,给予二级警示。
(3)三级警示(黄色):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1.40但未达到1.80的,给予三级警示。
学生在校期间累计受到 2 次一级警示,且所修读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 1.00 的,学校予以退学警告。
二、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请各学院按照我校专科学生学业警示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核查所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情况,确定学业预警警示学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学业发展的关键举措,确保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学院严格按照学业警示标准统计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警示情况汇总表》(附件1)。各学院须根据核查的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尽快落实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警示相关工作,并将《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2)送达相关学生,学生本人签名后由学院留存回执。
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9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警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须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龙老师(220563)。
附件:1.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警示情况汇总表
2.连云港师范学院学业警示通知书
附件1.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警示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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