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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审核员:未知 发布人:admin 浏览: 日期:2019-07-12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了确保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原则意见》,并经专家委员会审定,现予以下发,请各学院遵照执行,由学院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组建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领导小组,专人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和修改工作的统筹、汇总、审核、签字工作,不得将以上职责转移给他人。各专业要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组,各工作组通过认真的调研、专题研讨等形式,对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

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表进行修订工作,材料交至教务处武丹老师处。

时间 

工作内容 

要求 

备注 

8.1-8.20 

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8.20 

提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终稿 

纸质稿 

院长签字 

8.21-8.25 

检查审核各学院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 



8.26-9.3 

反馈检查意见 



9.4 

提交最终稿 

提交电子稿 

(PDF格式)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19年6月18日

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资料包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