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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我校线下教学活动的通知

审核员:刘军 发布人:武丹 浏览: 日期:2022-04-30


各学院、部门:

根据连云港市《关于有序调整在连高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我校《关于有序调整我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将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52日(星期)起各专业对于条件成熟的课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类型分批次、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见下表),对条件不成熟课程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批次

复课时间

恢复线下教学的课程类型和前提条件

第一批

 

从5月2日起

(第10周周一)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各专业可恢复C类(实践类)课程的线下教学(含全校体育公共课等C类课程);音、体、美等专业线下上课人数少于30人的班级也可恢复B类(“理论+实践”)课程的线下教学。

第二批

从5月9日起

(第11周周一)

在前期恢复线下教学运行正常基础上,并且符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可启动恢复B类(“理论+实践”)课程线下教学。

第三批

从第5月16日起(第12周周一)

在前期C类和B类课程恢复线下教学的基础上,各专业相关教学工作运行平稳,并且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可启动恢复A类(纯理论)课程的线下教学。


         2. 
学院妥善安排好线上与线下有序无缝衔接,并通知各任课教师需做好线下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内容衔接。 

3. 任课教师需按照学校要求持核酸阴性报告入校,坚持家校“两点一线”的工作模式,除生活必需的情况外,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外出。

4. 因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到校线下教学的教师,可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学院需将线上教学课程及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5. 因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线下学习的学生,任课教师需在教室采取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模式组织教学活动,并加强与线上学生的教学互动、课后学业指导与人文关怀。

二、线下教学相关要求

1. 上课时要打开门窗,确保空气流通,学生座位尽量保持间隔;教师应提前编排座位要求学生按固定位置就座。

2. 室外体育教学活动外,师生上课均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3. 所有任课教师须提前做好线下(线上)教学准备,课前到教室做好相关测试。任课教师须对前期线上教学部分进行总结复习、答疑指导,注重教学设计,加强课堂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确保教学质量。

4. 实验实训教学可调整安排在周末、晚上,确保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完成。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实验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实验员,按时按量按质上好实验课。上课时须严格执行适当拉开距离上课的要求,在实验实训室外墙张贴标语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保持一米以上间距,有序进入实验实训室,上课要求任课老师和实验员指定学生位置,要求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5. 各学院科学合理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教师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可以采用线上答辩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若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答辩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全程戴口罩,保持一米的间隔距离。

6. 各学院要精心准备、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各门课程线上线下教学管理,及时组织开展线下(线上)教学检查,加强教学过程监督,切实做好各项教务、管理、服务工作。

7. 2019级师范生集中实习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 教室由后勤管理处每日按要求消毒,实验实训)室由负责人到后勤管理处领取消毒水并按要求每日消毒。

2. 教务处学生处、质量监督处、各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部门需进入线下课堂,全面了解掌握线下课堂师生教学状态。

3. 各学院要做好线下授课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将相关授课方式的调整安排及时通知学生,并于511730前将第一批线下授课备案信息见附件“学院_线下课”命名发送至教务处运行科(442905386@qq.com第二和第三批线下授课备案信息的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4. 特殊情况无法按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线下线上)教学的课程,请学院及时以书面形式统一上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武丹,电话:269903

 

 

附件:学院线下教学课程信息备案表.xls


                                         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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