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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采集2019级学生学籍考试电子照片通知

审核员:未知 发布人:教务 浏览: 日期:2019-10-14

各学院:

为更好服务学生,促进教务工作及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教务处自2007级起每年采集学生的电子学籍考试照片,现决定开展2019级在校生照片采集工作。

一、采集范围

2019级全部在籍在校学生,在入学并编制学号后须统一采集。包括:

1. 2019级全部新生;

2. 以前未参加集体采集学籍照片的学生。

二、采集工作内容

1. 委托照相馆代为拍照,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按学号顺序排队。

2. 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周末时间为8:30—17:30,其它时间见安排表,过期不候。按各班交费顺序拍照,请在大课间或无课时全班集中前往。(中午不休息).各班级成员齐备即可拍摄。请错峰拍摄,不得上课请假。

3. 地点:校内理科楼A204室。

凡缺席学生请自行到指定照相馆拍摄,交费后由照相馆及教务处共同完成照片后期处理及存档工作。如因学生个人缺席(或不按时交照片)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收费

1. 收费金额:每学生一次性收费10元整。注意:收费全部为照相馆所得,学校及教务处仅承担组织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如不愿参加集中采集,请自行按采集标准交照片(电子及纸质)到教务处和所在学院存档,否则后果责任自负。

2. 收费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交于照相馆收费人员并索取收据,班级自行保存收据。现场不收现金,可支付宝或微信。

3. 收费内容:拍摄标准尺寸电子数码相片;以学号命名进行学籍存档;冲印带学号纸质照片,用于为学生个人及学院建立档案。

四、主要用途:

1. 所存档的电子数码照片在学生入学后一次性统一采集。以后学生在校期间,不再统一进行数码照片的拍摄工作。以此照片为准。

2.用于建立学生电子照片档案,并作为以后需要电子数码照片的各类考试素材。(此后各类考试如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等,不再另行收费采集)。电子数码照片作为教学管理系统学籍档案存档使用。

3. 所冲印的照片(实物)作为以后学生各类证件统一照片使用。如:学生证、图书馆借书证、考试证、各类准考证(没采用电子照片的)。对规范各种考试工作,防止学生考试舞弊有极大便利。

五、后期管理办法

1.教务处统一建立学生电子照片库。所有照片统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2. 如学生照片遗失或另需电子照片,可由班长统一代为补领。

3. 教务处保留管理办法解释权。

连师专教务处

2019年10月14日

 

附:日程安排:

学院

人数

人数

备注

初等教育学院

901

10月16-17日

以照相馆安排,先到先拍。
 
  班级所有学生到齐后统一采集,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耽误正常上课时间。周末拍摄的班级,极个别学生不到,班级也可先拍,再补拍。

 

如课程较多,可选择中午或者提前日期拍摄,在规定时间内拍摄完成即可。

海洋港口学院

106

10月17-18日

美术学院

255

10月17-18日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303

10月17-19日

体育学院

119

10月17-19日

外语与商务学院

90

10月17-19日

文学院

372

10月18-20日

学前教育(音乐)学院

1025

10月18-20日

个别补拍时间

机动

10月20日下午

总计

3171

注:采集现场提供准确学号名单。请各班长领取并按学号排队,拍照后安排两人一起修改照片名称。